为了更好地做好我院研究生培养各项工作,规范管理,在总结我院研究生复试面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以下有关规定。
一、管理原则
(一)统一组织复试原则:凡申请攻读马克思主义学院2个硕士点的考生,均统一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安排复试面试;未经特许,面试前后考生不准私自联系导师。未经统一面试的考生,以后本学科点不接受论文答辩和日常管理。
(二)双向选择的原则:考生可以选报导师,但应接受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可以不录取;导师亦可自主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带教。
(三)均衡安排原则:尽量使每个导师有带教学生任务;凡临近退休的导师不再安排招收新一届的研究生;凡不履行导师职责的教师不再安排带教学生。
二、面试专家组的组成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
(二)有学生报考、或有录取意向的导师;如本人不能参加可以委托导师组成员面试学生。
(三)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
(四)协助英语面试的教师。
(五)如参加面试的专家数量不足时,可以邀请本专业的导师参加面试工作。
三、面试内容与程序
(一)考生填写有关复试表格。研究生秘书向学生介绍导师拟招生意向,考生填写拟报考的导师;当即书面写出自己对专业课题研究的兴趣、研究思路与学习计划。
(二)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或专业文献的阅读理解笔试,教师当时给出分数。
(三)导师与考生见面,可采取小组或集体的方式进行。主要是对考生德智体素质、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的全面观察,和对其家庭与个人其他情况进行考察。每考生面试时间5-10分钟。
(四)导师对考生给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和面试分数,交秘书汇总。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结束后,不准对考生公布面试分数和录取结果。考试分数和录取结果必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查后再上报研究生处。
(二)秘书在面试前要将各考生的基本情况,笔试成绩等材料汇总好,面试时一并提交给参加面试的导师组成员。
(三)秘书在考前要准备好专业英语试卷、导师介绍材料、劳务费,以及落实和通知学生面试时间、场地等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