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最新消息 · 林彬    2022/11/05      · 我院成功承办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经验交流暨第八届教学协作会议    2023/01/03      · 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经验交流暨第八届教学协作会议议程    2022/12/28      · 刘霁堂    2022/10/24      · [研究生教务]关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通知    2022/12/21
 
 
 首页 
 学院概况 
 新闻动态 
 规章制度 
 党建工会 
 师资力量 
 学生园地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招生就业 
 
  教师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教师管理>>正文

教师岗位责任制度

发布时间:2016-05-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点击:[]

教师是完成教学任务,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教师在教育中发挥作用,一方面有赖于教师自身的素质与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则有赖于合理有效的教师管理制度。为了增强教师承担教学、科研和其它工作任务的责任感,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授和副教授的职责

1.要承担两门或两门以上本科生或研究生必修课程的讲授。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的学时,并结合教学工作,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

2.指导学生开展见习和实习、社会调查、撰写学生论文和毕业论文。

3.担任一门学科或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能主持各级科研课题。掌握本学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动态,引导本专业的发展方向,不断开拓新的研究领域。每年必须在省级以上杂志发表一篇以上的论文。

4.根据教学需要,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5.关心本单位的行政、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重大问题,参与学院发展规划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

6.参与本单位的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关系和指导中青年教师的成长。

7.每年不少于一次为学术开设各类学术讲座,热情指导学术开展科学研究等创新活动。

8.掌握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积极组织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根据需要,担任科学研究课题负责人,负责或参加审阅青年教师的学术论文。

9.必须遵守学院或教研室安排的值班工作制度,服从学院或教研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教师的职责

1.主讲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学时数,结合教学工作。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的职业道德教育、

2.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运用多媒体技术教学,多与学生沟通,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参加各种教研活动,每学年听课达到规定的时数。

3.积极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每年必须在省级以上发表一篇以上的论文,参加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工作。

4.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本科生的工作,指导学生见习和实习、社会调查、撰写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

5.根据工作需要,担任班主任的工作,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关系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6.根据工作需要担任成人教育和其它教学任务。

7.关系和指导学生的科技文化活动和素质培养。

8.必须遵守值班工作制度,完成学院或教研室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助教的职责

1.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担任一门课程的部分章节的教学活动,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的学时,协助主讲教师,承担作用批改、课堂讨论、考试成绩统计、实验、见习、实习、社会调查等教学辅助工作。

2.每学年要完成规定的听课时数。要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虚心向老教师学习,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3.要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思想、学习、心理和生活状况,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调动学习积极性,参加和指导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学生工作。

4.如工作需要,要担任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1-4年,或担任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5.积极参加教学科研工作,每年必须在校级以上杂志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一篇。

6.助教必须坐班,完成学院或教研室安排的工作,外出必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

下一条:教研室负责人(主任或副主任)职责

关闭

广州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版权所有Copyright(c)2015

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人文楼  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