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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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负责人(主任或副主任)职责

发布时间:2016-05-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点击:[]

1、积极做好本室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并组织政治学习。经常检查、督促本室人员,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考勤工作,严肃处理违纪现象。

2、主持本室会议,及时传达和落实学校及学院下达的各项工作计划及任务。本室工作的重大问题,交本室会议讨论,至少每月开一次教研室例会,并做好记录备查。

3、负责本室人员的教、研、学科建设及行政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室工作计划和业务发展计划,定期总结汇报。

4、领导和组织本室的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执行教学计划。深入课堂听课,掌握老师讲课情况,及时指出不足之处。组织本室的教学观摩,开展评教评学,及时解决师生在教学和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把好教学质量关,提高教学效果。督促老师互相听课,做好听课记录表的登记,每学期期末交学院办公室。

5、每2周组织全室人员进行1次业务学习,每月有1次集体备课,要做好记录备查。努力培养中青年教师,使之成为技术骨干;对青年教师,应制定出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并加以落实。负责对本室人员的技术考核及升、调、奖励提出意见,努力把本室的各项工作做好。

6、组织和落实本室的各项科研工作,积极申报校以上各级科研基金课题,以身作则,团结全室人员,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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