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三全育人”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的鉴定、激励和引导作用,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广州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小组的组织领导
组 长:陈霖
副组长:刘秦民
成 员:王玉学、智广元、林志彬、刘霁堂、李键江
三、考核方式
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班主任考核采用单位评价和学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
1.单位考核(70分)。学院考核小组根据本单位制定的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对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进行考核评分,详见附件1,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
2.学生评议(30分)。学院组织考核对象所带学生以问卷调查的方式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评议,详见附件2。具体考核内容为创建优良学风班风、指导学生开展科技、文体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工作。参评学生人数应不少于考核对象所带学生总数的80%。如实际参评学生数不足80%,大于70%,该项测评扣3分;不足70%,大于60%,该项测评扣6分;不足60%,该项测评扣10分。
四、考核结果
(一)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优秀”等级人数不高于各用人单位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人数的15%;考核得分75分(含75分)以上的为“合格”;考核得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基本合格”;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二)学院对取得“优秀”等级的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将推荐到学校予以表彰奖励,授予“年度优秀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称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应评为“不合格”:
1.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因个人工作不力而直接造成重大事故,或产生严重不良后果;
3.学生评价差(学生评议得分低于10分),在学生中威信低;
4.考核过程中有舞弊行为;
5.考核年度期间受到行政或党纪处分;
6.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不合格。
被确定为“不合格”等级的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立即解除其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且三年内不得再担任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
六、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具体解释工作由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
附件:
1.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考核测评学生用表
2.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考核备案呈报表
3.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单位考核评分表
4.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考核情况表
5.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考评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