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完成教学任务,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教师在教育中发挥作用,一方面有赖于教师自身的素质与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则有赖于合理有效的教师管理制度。为了增强教师承担教学、科研和其它工作任务的责任感,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授和副教授的职责
1.要承担两门或两门以上本科生或研究生必修课程的讲授。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的学时,并结合教学工作,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
2.指导学生开展见习和实习、社会调查、撰写学生论文和毕业论文。
3.担任一门学科或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能主持各级科研课题。掌握本学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动态,引导本专业的发展方向,不断开拓新的研究领域。每年必须在省级以上杂志发表一篇以上的论文。
4.根据教学需要,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5.关心本单位的行政、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重大问题,参与学院发展规划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
6.参与本单位的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关系和指导中青年教师的成长。
7.每年不少于一次为学术开设各类学术讲座,热情指导学术开展科学研究等创新活动。
8.掌握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积极组织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根据需要,担任科学研究课题负责人,负责或参加审阅青年教师的学术论文。
9.必须遵守学院或教研室安排的值班工作制度,服从学院或教研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教师的职责
1.主讲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学时数,结合教学工作。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的职业道德教育、
2.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运用多媒体技术教学,多与学生沟通,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参加各种教研活动,每学年听课达到规定的时数。
3.积极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每年必须在省级以上发表一篇以上的论文,参加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工作。
4.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本科生的工作,指导学生见习和实习、社会调查、撰写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
5.根据工作需要,担任班主任的工作,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关系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6.根据工作需要担任成人教育和其它教学任务。
7.关系和指导学生的科技文化活动和素质培养。
8.必须遵守值班工作制度,完成学院或教研室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助教的职责
1.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担任一门课程的部分章节的教学活动,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的学时,协助主讲教师,承担作用批改、课堂讨论、考试成绩统计、实验、见习、实习、社会调查等教学辅助工作。
2.每学年要完成规定的听课时数。要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虚心向老教师学习,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3.要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思想、学习、心理和生活状况,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调动学习积极性,参加和指导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学生工作。
4.如工作需要,要担任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1-4年,或担任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5.积极参加教学科研工作,每年必须在校级以上杂志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一篇。
6.助教必须坐班,完成学院或教研室安排的工作,外出必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