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全日制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文件精神,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展实际,优秀毕业生评分细则如下:
获校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情况(5%) | 优秀研究生干部情况 (10%) | 在校期间获省级及以上奖励情况(10%) | 主持或参与课题情况 (10%) | 参加学术会议情况 (10%) | 在校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25%) | 毕业论文情况 (30%) |
1.获一等学业奖学金加30分; 2.获二等学业奖学金加20分; 3.获三等学业奖学金加10分。 | 1.国家级获奖:优秀研究生干部100分; 2.省级获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加50分; 3.校级获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加30分; 4.院级获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加15分。 | 1.国家级奖励:一等奖加100分、二等奖加50分、三等奖加30分、其他加10分; 2.省级奖励:一等奖加50分、二等奖加30分、三等奖加20分、其他加5分。 (计算需乘以相应系数) | 1.主持课题:国家级课题加100分、省部级课题加50分、市厅级课题加30分、其他10分; 2.参与课题:国家级课题加10分、省部级课题加5分、市厅级课题加3分、其他2分。 (计算需乘以相应系数) | 1.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发言20分; 2.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并发言加10分; (最多累计5次)
| 1.A类1级论文加100分; 2.A类2级论文加50分; 3.A类3级论文加40分; 4.A类4级论文加30分; 5.科技核心论文加30分; 6.B类论文加20分; 7.其他论文加10分。
| 1.答辩优秀加100分; 2.合格加80分; 3.送审或答辩过程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学术委员会重新审核为0分; 4.送审、答辩不通过者不能参与评选。 |
注意事项:
(1)在校期间学位论文发表情况的具体分类参考《广州中医药大学重要期刊目录(试行)》,各类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当年收录的数据库为准,《广州中医药大学重要期刊目录(试行)》中所列刊物如进入更高级别,则按高级别期刊认定。
(2)在校期间获省级及以上奖励情况与参与课题情况的分数计算,排名只取前三名,系数分别为1、0.5、0.2。
(3)在校期间论文发表情况,论文只计学生第一作者(导师一作,学生二作也视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且第一单位为广州中医药大学,有明确发表时间的录用通知可纳入计算。
(4)学业奖学金情况从研究生入学第二年开始算(不包含新生入学奖学金)。
(5)如遇论文收录变化,论文级别的认定以论文纸质版的封面注明为准。
(6)课题级别认定请参照:国家级项目指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部级项目指省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社科联、省级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州市社科联、广州市宣传部、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省部级社会科学项目主管部门下达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市厅级项目指由市厅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校级项目指由学校下达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协会项目算为其他。
(7)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