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废设备填表说明
1、每次报废设备数量很少(不足三件)时,仅使用报废主表即可。
2、每次报废设备超过三台件时,填写报废主表,并加上附表。
3、批量报废设备主表:数量填附表“总台件数”、原值填附表“总值”,其余填“见附表”。
4、批量报废设备附表:可用电子版设备帐表(Excel)逐项剪切后合成并填加表头、表尾(签名盖章处)及设备现状(列);
5、设备现状填:待回收、已上交、丢失(附证明)。
见附件:1、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
2、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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