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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考勤制度

发布时间:2016-04-18 马克思主义学院     点击:[]

为了促进研究生更好的学习,加强对研究生考勤的管理,特定本制度。

一、全日制研究生一律安排住校本部,一般家庭不在广州市内的学生不允许外出租屋居住;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搬迁至三元里校区,应书面报告导师和学院,并经导师和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后才可实施。

二、各类请假要求

1.病假:研究生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凭学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向导师和学院主管领导请假。一学期内病假累计达一个月以上者需办理休学。

2.事假:研究生因本人或家庭有突发事件需要处理,可以请事假。事假一般每学期累计不超过14天。请事假7天以内的(含7天)由学院主管领导批准,7天以上的需要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请假申请表》,报请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报研究生处备案。

3.公假:研究生因到校外进行调研等因公事派遣外出时,应事先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请假理由、起止时间、所到地点、联系电话),并经导师签名和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请学校研究生处和学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外出。研究生外出期间要定期向导师、学院和研究生处汇报自己的情况。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者,按旷课论处。

4.注册假:即因交通等原因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到校注册的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不能超过3天;请注册假事先可以免填请假单,但须于注册日期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假,经导师和研究生工作秘书同意方可请假。并于请假期满后到研究生秘书处补办请假手续。

5.考核假:即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和工作考核的需要及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不能超过3天;并必须提前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请假申请表》并由导师签名,方可请假。

三、研究生考勤情况将纳入工作考核指标,并作为奖学金评比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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