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听课评课制度》,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州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5月20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为了深入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学习交流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听课、评课活动制度:
1.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教师之间的听课每学期不少于8次,来校未满3年的青年教师每个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
2.教师可采取单独听课或集体听课的形式。
3.教研室可组织集体听课活动和民主评课活动。
4.听评课教师要做好听评课记录并归档。
5.积极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