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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务]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3-25      点击:[]


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一)全面贯彻国家和广东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科学选拔。

(二)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重点考核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四)统筹考虑我院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精准防控、防止聚集等要求,综合研判确定复试方案。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霖

副组长:刘秦民

成  员:林志彬、王玉学、智广元、李键江

(二)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志彬

副组长:李渊

成  员:龙晓霞

(三)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秦民

成  员:林彬、刘霁堂、林志彬、鄢来均、郑维群、樊学庆、王玉学、智广元、曾庆娣、邓刚

助  理:李键江

(四)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霖

副组长:刘秦民、林志彬

成  员:李渊、李键江、龙晓霞

三、复试方式与工作程序

(一)复试方式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下面试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地点为广州中医药大学人文楼403

(二)复试名单确定

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科学技术哲学的学校线为初试合格生源,只有合格生源才能进入我院复试考生总名单。在此基础上,结合我院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招生计划总数150%的左右比例拟定我院考生进入科学技术哲学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生源充足情况下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不低于150%比例,从初试合格生源中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

对合格生源不足150%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复试名单及时公布在我院招生复试工作网站。

(三)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前我院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 复试资格审查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

2.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材料到各招生院所接受审查(现场查验材料为原件,复印件提交存底),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须提供材料见下表:

考生类别

现场查验(原件)

提交存底(下列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好上交)

往届生

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奖励等

1.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需本科毕业院校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毕业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复印件

5.思想品德考核表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7.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应届生

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奖励等

1.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红章或审核签章)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思想品德考核表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7.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8.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报读中医全科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5700,研究方向代码10),请提交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函到相关招生院所审核。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部分材料,考生须提前联系复试院所的负责老师,提交书面申请与说明情况,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

3.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加分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及“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考生的加分材料通过我院指定的工作邮箱(gzyljj@gzucm.edu.cn)提交有关资料,由我院下载收齐后,报学校研招办统一审核。

5.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与专业素养,实践(实验)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外语能力水平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满分20分)

考生作自我介绍,复试专家小组就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情况提问,考生线下作答。

(2)专业知识与专业素养考核(满分20分)

复试专家小组随机抽取专业题目,考生线下作答。复试专家小组就考生专业思维和运用能力追问,考生继续作答。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20分)

复试专家小组随机抽取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题目(我院根据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特点制定),考生线下作答或演示;复试专家小组就考生操作追问,考生继续作答。

(4)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考核(满分20分)

复试专家小组考察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与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和协作性(遵纪守法、团队合作等),人文素养、行为举止、心理健康、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与专家进行交流并回答专家提问。

(5)外语能力水平考核(满分20分)

复试专家小组随机抽取外语口语测试题目,考生线下作答;专家与考生外语对话交流,并回答专家的追问。

综合考核一般应采用即时问答形式,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综合考核由我院组织,复试专家小组实施,面试时间应适当,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复试面试若考生作答结束,请提醒考生如无补充,面试结束。所有复试专家小组须在指定的场所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严守纪律,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要有现场记录。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相关视频、文字记录应妥存三年备查。具体的复试安排由我院根据科学技术哲学特点制定并在我院网页发布和通知为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考生须及时查看我院官网通知。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方式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下复试方式进行。

2、时间地点

2023年3月30日(周四)中午12:30。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人文楼403。

3、联系人(电话)

李键江(020-39358645)

四、录取原则与程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6.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7.体检不合格者;

8.提供虚假信息者。

(二)录取程序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线下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所有考生的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加权计算方式,初试总成绩占50%,复试总成绩占50%。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线下复试考核成绩×50%,综合成绩为考生的最终录取总成绩,由各招生院所认真核算,及时向考生公布,并按时将《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成绩登记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章)报研招办。

2.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院招生领导小组按实际下达的招生分专业计划(科学技术哲学)拟定待录取名单及递补名单(两份名单均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打印名单审核无误后由我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研招办。研招办汇总审查各招生院所的待录取名单,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形成拟录取名单,统一在校园网站公示。对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复试时进行导师-学生的双向选择和确认导师的工作。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后,由我院统一组织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关于递补名单: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若我院待录取名单中有考生提出放弃,则按我院递补名单排序先后,递次转为待录取,应由我院通知考生并经学校再次公示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3.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三份),在6月30日前邮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4.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自行前往所在地三甲医院体检,检查血压、身高、体重、辨色力、视力、内外科、血常规、腹血糖、肝功、胸片等。2023年4月30日前提交体检报告单的电子版或扫描PDF版至我院指定的工作邮箱:gzyljj@gzucm.edu.cn。未提交体检报告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文件要求。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6.调档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公示拟录取名单的同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和政审表,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和政审表应在规定时间前邮寄或送到研究生院思政办。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订《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调剂复试与录取

调剂复试均需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操作。

第二阶段校外调剂,有关调剂方案、调剂人数、调剂要求等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我院调剂复试结束后,公布考生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拟录取调剂复试考生被其他院校录取或考生拒绝录取,则顺位递补录取下一名复试考生,以此类推。

六、其他

(一)关于培训与管理:我院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性,抵制不正之风,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严肃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关于信息公开:我院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按照“三公开”要求,我院及时将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包括复试的具体要求与办法)、复试的结果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同时将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工作计划的电子版发送至研招办邮箱,由研招办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并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招生院所应在复试结束并完成审核后,尽快向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

(三)关于监督与申诉: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网络远程复试过程的监督和指导,逐步完善监督、巡视和复议制度,并对网络远程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委派专人,并设立专线(电话与邮箱)负责受理考生成绩复核、质疑、申诉等事宜,并按要求妥善处理。

申诉及受理程序:1.考生提出书面申诉→招生院所→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科学技术哲学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科学技术哲学学科组意见→书面回复考生。

2.考生提出书面申诉→学校信访部门受理→研招办→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科学技术哲学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科学技术哲学学科组意见→研招办→学校信访部门→书面回复考生。

研招办咨询申诉电话:020-39358482,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0-39358717。

(四)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研招办负责通知马克思主义学院。

 

附件:

1.《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生复试线》

2.《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和复试安排》

3.《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4.《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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